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我的公司需要簽證嗎?

我的公司需要簽證嗎?

我的公司需要簽證嗎?

這是每一年會計師都會被問的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要先了解會計師簽證是什麼?又分成哪幾種類型的簽證?

若依照審計準則公報「會計師簽證報告」又可依照確信的程度高低分成代編報告、核閱報告及審計及確信報告等,而我們一般中小企業所稱的會計師簽證通常是指審計及確信類的報告,這類型的報告主要是會計經過審計查核程序,確認財務報表內容是依照會計原則編制並無不實表達,這也我們常聽到的「財務簽證報告(財簽)」,一般來說,若公司本身有向銀行融資的需求,依據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總授信金額達新台幣3000萬以上者,銀行應向申貸者徵提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換句話說,當企業貸款超過3000萬,若無法提供財簽報告,該貸款有很高的機會是無法核貸的。此外,依據公司法§20及相關解釋令之規定,企業只要符合以下要件之一,當年度財務報表皆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

  1.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2. 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3. 營業收入達1億元之公司                     
  4. 公司投保勞保員工達100人                

上述銀行貸款超過3000萬以上應該財簽,而未做財簽頂多就是無法核貸,並無罰則的問題,但若違反公司法§20,則是直接會面臨經濟部裁罰。

還有另外一種會計師簽證報告是針對稅務申報,這就是我們常聽到的「稅簽報告」,為什麼會有稅簽報告呢?立法原因是希望透過專業公正的地方協查,來提高稅務稽核的效率、降低查核成本。會計師的職責本來就是依照審計準則確認報表編製是否允當,相同的概念其實也是可以應用在稅務申報上,差別在於「財簽」所依循的是會計公報;「稅簽」則是依據稅法規定,來確認該認的收入是否有認、是否有不得列報的費用或損失。過去常有人質疑為什麼「稅簽報告」只有會計師可以做,明明律師、記帳士也可能懂稅法,為什麼他們就不能做?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立法邏輯,所謂的查核簽證是依循一套完整有邏輯的方法論進行嚴謹的確信程序來做成結論,而這個方法論就是審計學,如果方法都沒學過,查出來的東西能夠被相信嗎?而在所有過國家考試的專業人士當中,只有會計師是被要求需經過完整審計訓練並通過國家考試的人,這也是會計師與其他專業人士最大的差別。

國稅局多半會希望營利事業的稅務案件能夠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一來有經過會計師查核過的案件,錯誤發生率會降低很多,二來因為會計師要出具報告一定必須編製工作底稿(報告意見的根據),這些底稿可以明確交代各項收入、費用核任的依據,國稅局在查核的時候只要直接看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而不用一張一張地去翻企業的傳票憑證,時間與效率都能大大提升。稅法為了鼓勵企業辦理會計師查核簽證,提供以下兩個直接性的優惠:

  1. 盈虧互抵(另需符合營利事業為公司組織、帳冊簿據完備、如期繳納稅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等四個要件)
  2. 費用限額較一般案件提高

然而實務上對納稅義務人最有吸引力的還是在於經過會計師稅務簽證的案件其調帳查核的平均機率會比一般查帳案件低很多,而且即使會簽案件被列查,目前國稅局也都是直接跟會計師聯繫,調閱工作底稿,而不是像一般查帳案件,直接要求企業把所有賬冊傳票通通搬去國稅局。

簽證的缺點當然就是需要額外付費,許多中小企業為了借錢,可能對於財務簽證不會吝惜,但對於是否進行稅務簽證就會有疑慮了,主要是因為很多人都認為稅簽並無強制性,不簽也沒有罰則,再說簽了也不保證一定不查,真的被查再請事務所去處理就好了。然而實情可能跟你想得不一樣喔!

首先依據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所得稅申報辦法之規定,營利事業若有以下情形,當年度稅務申報案件皆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 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期貨業及保險業。
  2.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3. 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
  4.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5. 不屬於以上4款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

雖然該辦法並無訂有罰則,但用一個很簡單的查核邏輯就會了解會要求辦理簽證,多半是因為營業規模較大、稅務風險較高,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要簽證卻又不簽證,不就做實了此地無銀三百兩,主動叫國稅局來查你嗎?此外國稅局查案也有既定的程序要執行,應該稅簽卻沒稅簽,代表有些事情應該要做卻沒做,事後查核的時候還是得做,而這些東西就必須靠事務所處理,所以現在事務所針對一般查帳案件都會再額外收取協談處理費,而這筆費用往往取決於所花費的時間,整體來說並不會比稅簽案件的公費來得少喔!

而從我們過去的查核實務經驗可以發現,同樣是營收一億元的案件被選查,有沒有經過會計師簽證,稅務員的態度及查核方式真的差很多,未經過簽證的案件,稅務員沒有工作底稿可以先調閱,因此只能把受查企業的帳冊全部搬回來查,而這些東西往往沒有經過整理,所以營利事業只好一直補資料,過程中如果又有一些不該出現的東西被看見,問題就變得更多了!

報表的編製是公司經營者的責任,但因為公司的資訊只有自己知道,所以報表如果未經第三方查核,其真實性必然會受到質疑的,而這也是為什麼一間體制健全的企業多半會委請會計師辦理報表簽證的原因,特別是如果這間企業有打算對外募資、投標公共工程等,很多投資人或招標單位都會把有經過會計師查核過的財報列為基本要求,因為提供一份完整的財稅簽報告,是最直接向外部人展現公司資訊誠信的方式,而商場上的誠信往往價值千金,中小企業若只是為了省區區的幾萬塊簽證費,可能後續所付出的成本代價會更高。